5月16日,公安部网站发布公告,对首批拟命名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候选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其中,福建三市入选,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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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首批拟命名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候选对象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有关安排,经过地市自评申报、省级评测推荐、部级复核等程序,现对首批拟命名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候选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自2023年5月16日开始至5月22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22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公安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治安管理局)反映,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受理(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联系电话:010—66263032、010—66261974
传 真:010—6626478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邮政编码:100741
公安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首批拟命名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示范城市候选对象名单
(福建部分)
福州、厦门、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