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已经成为促消费稳增长的有效手段。根据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与蚂蚁集团研究院的测算,杭州每发放1元钱的消费券补贴,能带动3.5元的消费,在广西发放 1元钱的消费券补贴,甚至能带动5.3-7.7元的消费;微信支付方面的数据也显示,在微信支付核销1元的优惠,可以撬动 22.7元的消费。这些数据佐证了我国发放消费券实践的可行性。
发放消费券不仅可以带动居民额外消费增加,扩大全社会消费支出规模,消费回升又可以促使企业加大投资,实现经济的大幅增长和税收的大量增加,实现经济的正向循环。在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围绕消费券的发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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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万顺机电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善红向全国“两会”提交建议,针对中低收入群体定向发放消费券,同时将消费券的覆盖面更多向小微企业倾斜。周善红表示,近几年,各地政府都陆续通过发放消费券的形式刺激消费,这些消费券一般是由政府出一部分资金,与互联网企业或者电商平台合作进行线上发放。但在现实操作中,存在部分消费券使用率低的情况,而且消费券覆盖商家没有向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小微企业倾斜。
她建议,各地财政应进一步提升消费券发放力度,提升消费券面额,挂钩社保针对中低收入人群定向发放。同时,进一步拓宽使用渠道,应面向更多的小微企业,“要将消费券实施与稳市场主体结合起来,尤其是与稳定服务领域的小微企业结合起来,切实改善消费预期”。
过去消费券的发放,主要是以城市为维度来统一操作,全国人大代表、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征夫则打破城市的“界限”,建议由政府统筹协调各大电商平台,将其2023年的营销费用全部或大部分发放给用户,同时政府财政向平台提供1-2倍的补贴,用以刺激消费。
“这是有可行性的。”他认为,以2021年为例,各大电商平台销售费用合计达到近2500亿元。如果政府补贴1~2倍,5000多亿奖金池可望带动10倍社零销售,新增社零也可能达到2-3 万亿,成为GDP增长最强劲动力。
他认为,可考虑设立抽奖奖金池,针对各大平台的8-10亿用户,设置不同等级消费奖励,吸引用户抽奖,直接用于购买平台内商品。参与即有最低奖,比如 500元,最高奖励可设置10万元甚至更多。通过抽奖和奖励,有望形成新一轮消费热潮。
朱征夫认为,通过电商平台发放优消费券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可激励电商拿出更多的销售费用,提供更多的消费选择,另一方面,可以触达更多人群,防止出现抽奖抢不到、受到区域局限等问题,也便于消费券的管理和监控。
作者:徐晶卉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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